“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材料收集整理不规范。”“对象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实施2017年浦发基金项目过程中,因未严格审核,导致不符合享受条件的1户农户享受建房补助3万元。”这是江城县纪委县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报告中罗列的部分问题清单。
2018年,江城县纪委县监委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全覆盖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胆敢对扶贫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的问题,确保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监督检查。抽调6名纪检监察干部与财政、扶贫、教育部门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从2018年2月6日开始至2月11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全县7个乡镇和12个县直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走访农户42户,共发现问题74个,并督促整改。
严守工作纪律。在开展检查工作中,要求各检查组直接深入到各乡(镇)和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方案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认真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相互说情、干扰和阻碍工作开展。
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明确领导分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做好任务分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把自查自纠“一报告两清单”及“自查自纠阶段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情况表”提供各检查组,为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保障。
针对各检查组检查中发现存在“四不到位”的问题,能够现场督促整改的,督促其立即整改;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级直查。如需进行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一步,江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单位、乡(镇)进行实地督查。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李俊秀)